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齐齐哈尔鹤裕服装厂(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齐哈尔鹤裕服装厂缝纫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鹤裕服装厂缝纫设备采购
.采购内容:多功能激光开袋机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预算:,.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日内供货。
. 交货地点:齐齐哈尔鹤裕服装厂
. 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价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设备调试至正常运转一年。
、一年后机器出现故障要求经销商要派出维修人员到齐齐哈尔鹤裕服装厂维修设备,费用采购人自行承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为所供品牌的制造商或其直接授权的经销/代理商,不允许二次转授权(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授权经销商提供授权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具有销售服装缝纫设备、维修服装设备的能力(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及新款的机器且所供产品及后续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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