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源汇区税务局移动办公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 采购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拟采用向社会力量购买税务移动信息化服务的方式,购买涵盖移动税务办公应用对接服务、移动税务办公基础通信服务、移动税务办公载体使用服务、售后及技术支持服务等税务移动信息化服务。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人数服务期限移动办公服务根据源汇区税务局机关移动税务办公需求,提供能够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基础办公、通信使用等税务信息化服务。人 年.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规范标准). 服务期限: 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报名资料及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提供信用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信用承诺函)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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