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黄埔校区食堂餐饮服务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黄埔校区食堂餐饮服务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备注
广州大学黄埔校区食堂餐饮服务承包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登记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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