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朱王堡镇高标准规范化综治中心建设项目阳光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 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永昌县朱王堡镇高标准规范化综治中心建设项目发布阳光采购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永昌县朱王堡镇高标准规范化综治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人为永昌县朱王堡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甘肃万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完成永昌县朱王堡镇高标准规范化综治中心建设。(详见附件资料工程量清单).采购编号:-.建设地点:永昌县朱王堡镇。.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最高限价:.元。.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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