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标段精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北京京投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采购单位: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精装修工程。、建筑规模:㎡第二条工程竞谈范围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标段精装修工程装饰挂板品类的供应。具体型号、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的最新标准及图纸要求。.《α型高强石膏》(/ ),.《玻璃纤维增强石膏 ( ) 装饰制品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外墙无机建筑涂料》(/ -),.《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性能试验方法》(/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建筑装饰用石材蜂窝复合板》(/ -),.《纸面石膏板》(/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冷弯型钢通用技术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上规范标准如有其它新版以最新版本为准。所有技术参数均以技术部门下发的加工图纸为准。第四条投标单位资格、营业范围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物资供应能力、运输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许可和认证要求:响应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响应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竞标人必须是所供材料的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和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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