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智能化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智能化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
质疑事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智能化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资信标评审细则()投标人具有软件工程造价评估机构能力符合性证书的得.分;()投标人具有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机构服务能力资质证书的得.分;()投标人参与应用软件验收测试规范标准起草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员每有人参与应用软件验收测试地方标准起草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分。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分标准排斥潜在供应商。原文提到的软件工程造价评估机构能力符合性证书、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机构服务能力资质证书,以及参与应用软件验收测试规范标准起草,这三项,均与本项目评测无关,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在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条内容删除。
质疑事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智能化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资信标评审细则,项目组成员评分标准排斥潜在供应商。
“项目组成员”评审标准第()、()项原文:()项目经理: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安全测评师、软件质量检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分。
()现场测试人:现场测试具有信息系统测评工程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软件工程造价评估师、软件代码审计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种上述证书的得分,最高得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同一证书提供多次的不累计计分)。
除上述提到的证书外还有其他人员证书适应本项目成员具备,不应将具有以上证书且仅限以上证书作为加分项、满分项,故本评审标准是在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条已修改,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并根据最新的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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