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及法律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   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及法律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有效期一年,预算金额为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及法律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及法律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经济和服务实力,商业信誉和专业能力良好,   能够满足采购方的服务需求。供应商及其所内律师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响应人须为司法部门准予设立,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供应商成立时间在年及以上,有能力为采购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具有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并提供执业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提供近年以来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相关业绩。.供应商应当与各级邮政企业员工无经济利益关系。与   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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