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镇香菇种植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汾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和平镇香菇种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可研批【】号文件和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初设批【】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资金,招标人为汾西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和平镇回王村。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约.亩),项目配套建筑总积为:. ㎡,出菇棚(座农业大棚构筑物)面积为: ㎡,容积率为.,建筑密度 .%。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出菇棚(农业大棚构筑物)、值班室、综合用房、冷藏保鲜库,室外工程的管网、围网、道路、硬化、排水沟及成品玻璃钢蓄水池等工程。 ()计划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金额为.万元。 ()工期:个月(日历天)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和平镇香菇种植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评标和定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财务要求:企业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年),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成立不足一年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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