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央药业口服液灌注机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中央药业口服液灌注机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口服液灌注机主体及其他必须部件,包含设备文件及验证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天津市中央药业口服液灌注机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生产用设备及配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市中央药业口服液灌注机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需为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承诺书(开标当天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供应商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天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出具的);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