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号/号反应器循环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号/号反应器循环泵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拟采购号反应器循环泵、号反应器循环泵各台。投标人须根据技术需求书中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设备、驱动机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指导安装、联动调试、包装运输、资料交付等。保证所供设备到达现场生产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号/号反应器循环泵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号/号反应器循环泵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 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 才能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投标人须为专业的设备制造商,或为国外设备制造商在中国一级经销商或在中国的总代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正本扫描件,或制造商官网中的明示材料),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企业,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和"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代理商投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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