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农业大学植物生产中心滨江校区组织培养实验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号君泰国际大厦座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校方编号) ---(代理机构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植物生产中心滨江校区组织培养实验室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四)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物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需求) 数量 用途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植物生产中心滨江校区组织培养实验室 含保温洁净板、保温门等 批 教学科研 否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送货到用户指定地点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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