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年第一批第二批局所场地改造联网报警工程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年第一批第二批局所场地改造联网报警工程项目。
.磋商内容:对渭津支局、石驿支局、宴平支局、猴石镇营业所、三合乡营业所、小四平镇营业所、东山营业所、仙城大街营业所八处网点联网报警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具体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范围:产品的供货及安装,包括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载、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最高磋商限价:.万元(含税金)。
.供货地点:东辽县渭津镇十字街南侧、东辽县安恕镇石驿十字街南侧、东辽县辽河源镇十字街东侧、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二组、东丰县三合乡永安村二组、东丰县小四平镇四平村三组、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路(二百货北侧)、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小区号楼、、、。
.交付使用完成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到货并安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设备设施等供货能力,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年、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月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
. 信誉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供应商无以下限制磋商情形:①与采购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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