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二期电子抓拍设备采购及平台联网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二期电子抓拍设备及平台联网系统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同时包含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项目规模:货物总造价约万元。
、交货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
、工期(交货期): 日历天,计划开始供货日期:年月,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质保期:设备质保、平台接入、调试、升级服务年;提供年网络租赁费用(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投标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财务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被人民法院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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