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天津中心城区四厂餐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创业环保天津中心城区四厂餐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元,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食堂服务,提高饭菜质量、完善卫生条件、保证饮食安全。需对京津冀区域公司天津中心城区四厂(含凯英公司、中水公司、产品技术中心于四厂内项目)职工餐厅服务商项目进行招标,为各厂的职工提供配餐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创业环保天津中心城区四厂餐厅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创业环保天津中心城区四厂餐厅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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