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第一食堂(一、二、三楼餐厅)经营服务单位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室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第一食堂(一、二、三楼餐厅)经营服务单位招标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名称: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第一食堂一、二楼餐厅经营服务单位招标
包件名称: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第一食堂三楼餐厅经营服务单位招标
包件:第一食堂一、二楼餐厅属于大众保障餐厅。
包件:第一食堂三楼餐厅定位为风味特色餐厅,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口味。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采购包件,评标顺序依次为包件、包件;
()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一个包件或两个包件参与投标,每个包件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每包件中的内容不得拆分;
()各包件可兼投但不兼中,已经中标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包件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包件与包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当年度学期结束时间为准)止,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对中标单位当年的服务质量做考核,经学校考核为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表格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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