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局关于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立项(代可研)报告的批复(民航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自筹%,招标人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规模:流程改造工程、弱电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及行李安检系统整体改造工程。
. 招标范围: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民航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民航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流程改造工程中民航专业部分,主要包括:安检通道、值机岛、行李安检、标识的导改拆除等相关内容; 行李系统改造; 信息弱电改造; 安检设备更新改造;设计主体协调:统筹招标范围内各专业设计内容,协调对接非民航专业工程设计内容;民航专业工程建设内容的概算编制及项目整体概算汇总。
招标暂估金额:.(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
其它说明:初步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模型、文本、图纸及概算,且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应满足招标人的报审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模型,招标范围内的其他工程按招标人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审查意见提交后天内完成修改稿。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共同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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