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话语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南城县城南学校信息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城县城南学校信息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精彩纵横云网(://..)及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城县城南学校信息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南城县城南学校信息化采购项目 项 .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内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含开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含开标当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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