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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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年月日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多余物智能检测系统采购
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
国拨+自筹
招标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项目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
招标范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多余物智能检测系统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类似多余物智能检测系统(自动化视觉检测技术)业绩; 注:需提供带有技术要求或关键技术指标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类似业绩内容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点的,另须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以证明上述要点,招标人保留抽查合同原件的权利。 .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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