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濮阳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濮阳市人民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濮阳市人民医院拟选定一家供应商采购配送部分医用耗材,具体配送耗材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要求”。
.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 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年的资产负债表。
. 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年月(含月)以来任意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年月(含月)以来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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