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村农民公寓项目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项目内容 中标人数量 销售代理费用预算(人民币) 东南村农民公寓项目销售代理服务 家 按实结算(不设上限) (一)投标人应对本招标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 (二)本项目住宅套,共㎡,车位个,招标具体内容、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司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须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登记或投标。 三、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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