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年格栅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
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格栅类备品备件一批。
五、
项目总预算:¥,,.元(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零壹佰壹拾壹元捌角整)。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
年月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销售格栅类设备或零部件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三)
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承诺中选后所提供的备件均为全新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现有设备的所有参数相匹配。(格式见《承诺函》)
(四)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五)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
其他
(一)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
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对应分公司书面下单通知之日起个月内到货,
(三)
交货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对应分公司。
(四)
质量要求和售后服务:确保货物为原装未拆封或未使用的合格产品,交货时须出具出厂合格证明。
.货物在质保期(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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