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芝排维保购置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芝排维保购置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芝排维保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及资金性质:
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需求:
()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包组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人民币)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一
东芝排维保
年
万元
符合国家和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内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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