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宝安区低值可回收物集中收运处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宝安区低值可回收物集中收运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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