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飞灰螯合处置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宜宾兴文县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飞灰螯合处置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选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
.项目规模:*/
.服务期:年月日-年月日
.招标范围: 飞灰螯合处置服务采购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投标方须提供近 个月采购螯合剂或螯合剂原材料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 业绩要求:
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 个国内垃圾发电厂/及以上规模的飞灰螯合处理服务(必须包含螯合药剂供货)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 个已完成的飞灰螯合处理服务(必须包含螯合药剂供货)合同业绩(合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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