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灯塔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综合会议室桌椅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天星小区新华路号楼网店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灯塔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综合会议室桌椅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灯塔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综合会议室桌椅等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天星小区新华路号楼网店二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天星小区新华路号楼网店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 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以上材料一式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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