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霍山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霍山县污水处理厂万吨/日,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万吨/日 七、服务内容:霍山县污水处理厂厂内门卫安保、保洁(办公区)、保洁(生产区)服务,以及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内门卫安保、保洁(办公区)等服务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拟派人员不低于人。其中门卫不低于人、保洁(办公区)不低于人、保洁(生产区)不低于人。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霍山县污水处理厂与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十、服务地点要求:年月日-年月日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月日(含)至今具有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约为准)。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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