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消防和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消防和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消防和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保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服务地点:长春市长吉北路号长春师范大学。 .服务方式:上门服务、驻场服务。 .服务时间:上门服务按实际需求,驻场维保员每周工作天。 .服务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号),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提供近一年内(年月至今)从事过至少一项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工业建筑或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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