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龙首高级中学年夏季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金昌市龙首高级中学年夏季校服采购项目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自主采购。一、采购单位:金昌市龙首高级中学二、项目编号:--三、项目名称:金昌市龙首高级中学年夏季校服采购项目四、采购内容:金昌市龙首高级中学采购学生夏季校服(校服的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且均以中标单价成交),本项目需提供面料样品,且成品与样品必须完全一致;材质须为透气性好的布料,且符合环保要求;外观做工精致,尺寸标准,包装完好,外观光泽柔和,颜色莹润,手感舒适,且有明显的反光标识。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六、采购预算:每套单价不超过元/套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且均以中标单价成交。七、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九、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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