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度案件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目前,在管案件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即案件胜诉后很难执行到财产。为保障案件将来的生效判(裁)决能够得到执行,最大限度的增加执行到款项的可能性,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在申请仲裁/诉讼的同时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申请人提供等额的财产作为担保,另一种是向保险公司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函。在实践中,为了降低申请人风险,申请财产保全大多数是采用由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形式向法院提供担保,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现阶段案件财产保全需求,特进行集中采购-年度案件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招标范围:(一)此次采购的保险险种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二)根据租赁公司的需求,供应商应向租赁公司提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单,并及时向法院提交保函。
(三)投保范围为租赁公司拟申请财产保全的涉诉案件,案件诉讼主体包括租赁公司、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
(四)每个案件的保函保险期间为以申请人名义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时终止。
(五)供应商应提供名工作人员专门与公司进行项目工作对接。
项目地址:益田大厦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出现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或总公司授权两个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投标人及其所属全部分公司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当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若其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以及营业执照(分公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名称: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京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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