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选聘项目为赤峰电信年电力交易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选聘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选聘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选聘条件,现进行公开选聘,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为降低用电成本,我公司需采购一家为赤峰电信直供电站址的部分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提供代理购电服务的单位,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内为赤峰电信直供电站址的部分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提供代理购电服务。申请单位按照蒙东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分承诺电价和价差分成比例两部分进行报价。最终中选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结果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采购预算:元,预估月电量万千瓦时。电量仅为预估,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确定个中选人。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申请人需是列入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内蒙古东部地区售电公司目录且已在内蒙古“蒙东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售电公司(须提供参与电力市场企业名单的公示及注册查询截图);
()申请人须具备年月日至选聘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的内蒙古蒙东地区电力市场交易代理业绩(须提供“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制式合同扫描件和结算单扫描件,合同日期以结算单日期为准。制式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要求能够体现电力用户名称、日期、结算电量、交易中心盖章等关键信息);
()申请人需提供选聘文件第四章商务规范书“一、重要商务条款”()偏差考核条款中所须提供的承诺函并承诺满足;
()申请人不得存在选聘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为选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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