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维修运作辅助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合格的响应人参加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 比选人名称及地址 、 单位名称: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万胜广场塔 二、 比选项目概况及控制价 、 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维修运作辅助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比选编号: - 、 项目地点: 广州市 、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 本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 、 项目概况:采购包括对设备维修管理系统、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基地维修系统、运营施工管理系统、智能物流系统、水电管理系统、站务综合管理系统、资产移交管理及票务管理系统(含涉及使用敏捷平台开发的相关表单、服务及流程等功能模块及移动端功能)等系统的技术运维支持服务及开展专项运维技术提升工作,对系统功能进行改造优化,进一步满足对业务运作支持及运维效率的优化提升。 、 项目工期: 预计年月至年月 、 比选控制价:人民币 元(含税)。 三、 响应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响应人资格审查要求 、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响应人年月日至响应登记截止时间内须承担过同类项目,并已提供该同 类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价格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内容。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可以是验收报告(终验)、验收会议纪要(终验)、合同结算、尾款支付等能证明项目通过最终验收的材料(验收证明可以提供单独证明或组合证明)。同类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包括信息化系统功能开发实施或功能维护项目内容,且该合同总金额大于万元。 注:如响应单位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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