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年学校机房桌椅采购招标。 、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号,中标方按照招标要求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由双方共同清点核实、交货。 、交货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实缴资金必须在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建设经验;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设备质量进行保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质量要求 、响应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原包装未拆封的原装正品。 、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在验收移交前的保护。 四、货物采购需求 (见清单)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后,并提供下列单据(、、),招标方在收到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货款;验收合格后的个月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年,项目未出现明显质量问题后由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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