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职业教育中心食堂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至淮北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烈山区职业教育中心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烈山区职业教育中心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位于淮北市烈山区工人村雷河南岸。食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情况投标人可到现场踏勘。在校学生就餐人数约余人。
服务期限:“++”年(第年为经营期,经学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再续签下年的经营合同(最多续签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续签。若第年经营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则合同不再续签,经营方根据经营合同的有关条款限期撤场。因学生人员波动,学校不保证在食堂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学校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外包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学校学生食堂三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验;
.近三年内(年月日以来)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信用:投标人(不包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包含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自行承诺);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情形()由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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