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精神卫生领域社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精神卫生领域社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 采购需求:为提升全区精神卫生工作质量,结合目前龙岗区管理精神障碍患者情况以及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求,拟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继续购买精神卫生专职社工服务,用于开展龙岗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龙岗区精神卫生社工康复能力培训,龙岗区各街道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机构(街道残疾人职康中心)督导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个月。.合同延期:服务期限原则上为年,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可自合同签订日起最长延满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最长可延期至满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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