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市澄海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珠城路号海湾一城时代花园幢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市澄海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无预算金额,按实际配送量结算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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