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中医院血透机、血滤机及水处理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中医院血透机、血滤机及水处理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宁县中医院血透机、血滤机及水处理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年
最高限价:万元/年
采购需求:阜宁县中医院血透机、血滤机及水处理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根据阜宁县中医院设备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医院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主要工作内容为血透机、血滤机及水处理机的设备维修(含所有零配件的更换)、保养等一切衍生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年,一年到期后经甲方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三类医疗器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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