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年度苏州分行特色应用软件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年度苏州分行特色应用软件项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第三包:信用卡领域二、项目编号:三、项目情况:本项目对采购人年度苏州分行特色应用软件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包件名称采购内容最高限价(含税)第三包:信用卡领域苏州分行电话运营系统信创化改造;苏州分行信用卡业务支持系统二期优化升级.万元注:供应商须对所有服务均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拒绝。成交供应商数量:家。服务期限:年月日之前完成整体改造要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为重新采购项目。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且合格的供应商多于家(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正常进行。多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家,本项目流标。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供应商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软件系统开发信创类案例(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签订的合同,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正文第一页等合同信息。若合同不体现金额,须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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