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李居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一处沿街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经营意向者承租。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北京路街道北李居委沿街商铺租赁,共处商铺,项目位于大连路北李居委办公楼西沿街。 租期:年,租金一年一付,具体面积、底价、门牌号等见最后附件。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标。 三、特别说明 、按照底价公开招租,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为新租户,需自行与原租户协商房屋涉及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打价,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租赁合同自然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腾空房屋并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含装修费、维修费等)。承租方逾期腾空房屋的,须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元/天。 、商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装修费、维修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相关单位的要求按时结算。承租方未按要求结算所形成的违约金等自行承担,且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租方中标后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未按约定签订合同或不支付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爱护租赁房屋相关现有固定设施,遵守合同约定,不准损坏门窗,不准随便砸墙、撤柱、整改相关现有固定设施,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如因装修发生门窗渗漏、房顶渗漏等需要维修项目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相关维修费用。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欠村集体财产的; .进入失信名单的; .恶意竞争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相关联的企业股东。 四、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承租方须在年月日:前将保证金缴至北李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到北李居委会办理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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