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教育局电教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金昌市教育局电教综合楼维修改造发布采购公告。一、采购单位:金昌市教育局二、项目编号:--三、项目名称:金昌市教育局电教综合楼维修改造四、采购内容:窗户维修改造、一至四层卫生间维修改造、屋面防水维修、室外排水管网维修改造(详见后附表)五、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六、最高限价:.万元七、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供应商必须上传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注册公司可以不提供但必须有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和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度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税务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九、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投标登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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