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录播及教学督导巡课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录播及教学督导巡课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 采购需求:录播及教学督导巡课系统 套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天(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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