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华研水岸公馆等四座站外充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研水岸公馆等四座站外充电项目的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研水岸公馆等四座站外充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和安全许可证)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库成员(注:提供承包商库证明材料)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社保证明)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年月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五)商业信誉: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评委现场查询)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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