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睢宁县桃园镇消防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中队用房项目附属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宁县桃园镇消防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派出所业务用房、交警中队用房项目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包含室外管道、绿化、围墙、道路、一体化泵站等内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不含开标当月),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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