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建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项目 项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 服务类型: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破产专项审计:建雍房地产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到位等;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况;被审计单位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建雍房地产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审查建雍房地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公司、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配合管理人清产核资,如清理、审核建雍房地产公司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详细审查每项笔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内容、变化过程、期末余额、可回收性等,并提供期末应收款项金额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款单、对账函等,并整理款项相关资料提交给管理人;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核对银行流水,审查账外收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情况等;往来函证过程中,审查建雍房地产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截留公司收入;配合管理人、本案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关联方的交易往来,实际控制人与建雍房地产公司的交易往来,重大供应商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就被审计单位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格混同、股东财产混同、管理混同、债权债务混同等情况发表独立的意见;协助管理人及本案其它社会中介机构测算被审计单位破产清算、重整等程序的模拟清偿率,协助管理人及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分析判断建雍房地产公司破产原因;在审计过程中,除应分析建雍房地产公司财务报表外,还应注意是否存在具有市场价值的要素资源,并进行统计、分析、判断;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建雍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企业破产受理前借款、非吸等情形涉及的金额、对象、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投入情况、清偿情况等内容进行审计,并发表独立意见;就审计工作向管理人、建雍房地产公司、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答相关问题。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审计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其它内容详见附件《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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