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公开招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公开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次/人(只供午餐)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招标范围:负责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学校食堂经营及相关服务,就餐人数共约人,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学生提供午餐餐饮服务,只限于本校师生就餐,不得对外营业。经营者自行负担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原材料、水电气、设施设备器材维修、保养、更新等所有经营费用。
.服务地点: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
.服务周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通用食品质量标准和现行食品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确保无责任事故、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
.资金来源:学生自费,自愿购买;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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