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月计划物资采购比选公告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选择月计划物资采购供货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月计划物资采购.比选单位: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清单: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一)参选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相关业务;供应货物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行业或国家标准;(二)参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报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五)开标现场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限制列入名单单位参选;(六)参选单位应具备抵抗市场价格波动并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七)评选现场进行参选资格及参选文件审查。三、有关证明文件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如参与单位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四)参选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五)参选单位须提供参选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四、比选须知(一)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月计划物资采购比选。(二)评审委员会由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四)递交参选文件及评选地点: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三区五号路以东、鸳鸯湖矿区铁路专线以西)。商务联系人:赖桑 联系电话:刘志广 联系电话:(-项)陈献顺 联系电话:(-项)刘晓兵 联系电话:(-项)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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