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食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入围内容:副食品供应商选取
.入围期限:两年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街道红旗大街号会展中心馆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入围家数:合格制,不限家数。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之后出厂生产产品检验报告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产品报告;产品原料、包材入厂验收报告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产品无质量问题安全(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内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图、设备清单(含参数)、产品执行标准。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注册资金、成立日期、生产规模、产品品项规格、营业额等)、加工能力、仓储能力等介绍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生产产品样品(不少于或)。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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