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家,招标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招标人采购项目编号)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要求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库房具有“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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