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号)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号)批复意见,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机构”)受云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对云南中医药大学年第二批商铺招租(重新)(项目编号:)面向社会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铺面相关情况 序号 铺面(房屋) 名称 所在位置 使用面积(㎡) 招租底价 (元/年) 竞价保证金(元) 装修保证金(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经营范围 呈贡校区号商铺 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号内 .㎡ . . . . 不限 注意事项: 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后报名。 二、经营管理要求及租赁期限 (一)经营管理要求 .承租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出租方正常的教学、经营、工作秩序。 .承租方使用租赁资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承租方在租用铺面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好各项经营证照,亮证经营,按所租铺面用途合法经营。如承租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出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铺面经营范围要求:承租方不得经营娱乐业、茶室、棋牌室、餐馆、小吃店、酒吧、有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环境、销售含酒精饮品、其它影响学校教育....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