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乙基胺项目钢结构预制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乙基胺项目钢结构预制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 二、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青岛昊宇重工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恒久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法务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公示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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