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合作开发投资主体成交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进行比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贵池区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合作开发投资主体
.项目编号:--
.主要内容: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本次贵池区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总装机容量约(最终以正式下达的建设规模为准),拟统筹建设。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遴选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合作开发投资主体。
.评审结果
成交候选人: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比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参照本项目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流程处理,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四、本评审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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